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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博主,大家好。我是版主维生素,欢迎大家来到潮之南。
  • 马贤玲2008-10-14
    问斑竹好!
    请问怎样才能注销没用的博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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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6-23 16:40:18
版主公告(第1号)
尊敬的各位博主:

  “潮之南”博客系统开通以来,承蒙各位关爱,人气飚升,注册者众。创办“潮之南”博客系统,首先我们旨在为海内外潮籍文艺界朋友,搭建一个探讨文学艺术、展示创作成果的网络平台,同时兼顾相关领域,为地方建设及企业发展,打开一扇建言献策、交流经验的互动窗口,因而所有与这两大主题相背离的另类话题乃至诉求,都请另循政府相关渠道正面表达。本版主也保留有删除此类内容的权利。

  “潮之南”博客系统是一块纯文艺性、纯学术性、纯交流性的文化园地,愿各位博主共同维护本系统的创办宗旨,相互尊重,一起把这片刚刚开垦的处女地,耕耘得草丰林茂,瓜果瓢香,为传承和丰富潮汕文化,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。谢谢!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“潮之南”博客系统版主 维生素
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8.6.23
作者:维生素  阅读:216  评论:4  收藏  打印
文章评论
2008-8-30 22:07:16
哈哈!版主你好!我在博里所说净是"浪话"!很不文雅,只是想让大家能有一乐!见笑了!
2008-8-24 23:44:20
版主是众博主的头领。给头领提个建议,班主的“头像”是否可以不要用这朵小白花?
2008-6-23 22:23:59
是的,是应该维护这块园地的纯净度!
赞成版主公告,愿大家快乐而亲勤的耕耘,都有一番好收成。
2008-6-23 16:55:32
非常支持!